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宣城开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新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i招聘;

  2.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3.坚持“亲属回避”制度。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人,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 需求人数 岗位要求与条件
高级销售人员 1 1.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内;
2.有连续3年以上光伏相关新能源行业从业经验,或连续5年其他行业销售经验;
3.具备良好的市场业务拓展能力和商务谈判技巧,能够及时完成销售目标任务;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资源整合能力;
5.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能适应频繁或长期出差;
6.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佳者优先。
初级销售人员 2 1.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内;
2.有连续1年以上光伏相关新能源行业从业经验,或连续3年其他行业销售经验;
3.具备良好的市场业务拓展能力和商务谈判技巧,能够及时完成销售目标任务;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资源整合能力;
5.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能适应频繁或长期出差;
6.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佳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除满足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与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与宣城开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有夫妻、直系血亲、旁系三代内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分批面试、择优聘用、招满为止”。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工作经历资历、业绩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5)无犯罪证明。

  (6)承诺书(见附件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在本次招聘中重复报名多个岗位。应聘材料以“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投递至邮箱HR@kaishengsolar.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短信方式联系应聘人员告知,请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招聘笔试、面试等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面试。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于公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或非结构化等面试方式进行。

  (四)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五)体检。对拟聘用人员安排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若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则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累计不超过两次,也可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公示与聘用。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开新公司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若对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续;若聘用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或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主动放弃岗位,导致岗位空缺的,则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择优筛选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拟聘人员自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开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开新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说明

  1.报名即表示应聘人员承诺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接受本公告的各项内容。本公司对应聘人员信息保密,如提供虚假信息,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号码填写正确并保持畅通,并及时浏览开新公司官方网站;如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应聘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聘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开新公司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告。

  5.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0563-3188666、191563817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联系地址: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流路99号3楼(开新公司)综合管理部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承诺书


                                    2024年9月23日